oklum0520 发表于 3 天前

从“要客”热议到公务机票政府采购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前一阵子因为某会领导被爆以“要客”身份乘机疑似耍了特权被热议,社会公众在舆论范围内集中爆发了一场揭批“要客门”的批斗会,一时间民意沸腾来势汹汹,大有将“要客”制度批倒批臭之势。有媒体记者就此话题电话采访了我对此话题的观点,我坦诚道:“要客”制度不过是民航业界正常的差异服务,要害不在制度,在服务对象的身份,这场热议最大的可能就是会影响到公务出行的模式,而不会影响到要客制度的存废。接受采访后的第二天,财政部、民航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我的观点做了正面注解。
  实际上,“通知”开宗明义便表明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一个配套实施规定。《条例》的制定,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对于十八大后颁布实施的这个《条例》,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通过顶层设计将我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传统制度化、法规化,用党内法规的形式进一步刚性约束铺张浪费,对公务行为实行更具制度权威的精细化管理,影响不可谓不深远。作为《条例》具体实施的一个配套子规定,“通知”的出台属于应运而生,而且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必将在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费用控制、增强财政预算约束、加强惩戒问责力度等方面与其上位的《条例》高度相关。
  “通知”的出台,业界普遍认为对民航运输影响不大,短期内可能会造成收益下降的负面可控影响,因为公务票占机票销售总数的比例不会超过10%。去年8月,民航局清算中心政府采购部在中国政府采购报上发文称,“初步估算,我国公务人员航空客运市场规模年均在30亿元以上”。根据林青山老师的统计,当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机票的群体——即公务票购买人——人数总数估计达数千万,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国家的总人口。相对来讲,这也算是航空公司的优质稳定客源。所以林教授乐观地认为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只能乘坐国内民航飞机,对于国内航企来说是一项长期利好,体现了国家对国内航企的支持。本文无意探讨“通知”是否体现了对国内航企的贸易保护,主要目的还是想对“通知”于6月1日正式生效后的实施前景做点定性分析。
  由于以往的制度漏洞和软约束失效,一些地方和部门节约节俭意识淡薄,制度不严、执行不力,铺张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利用机票套取国家资金和机票回扣的事情基本上是明面上只做不说的潜规则,“破窗效应”较为普遍。政府采购改革先拿公务机票“开刀”,通过源头治理,有利于约束“报销式腐败”和“三公经费”,表明了中央对解决“四风”问题抓牢抓紧的决心,也保证了从源头上狠刹铺张浪费之风的可行性,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改革,财政部约定了政府采购机票的优惠幅度,公务票甚至也可以享受折上折,从源头上解决了公务机票购买价格虚高的问题;其次,财政部从支付、报销、审计三个环节,设定了监管程序,支付环节上,购买政府采购机票只能采用两种支付方式:公务卡、银行转账;报销环节,国内航空公司机票,报销凭证只能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国外航空公司机票还要附上单位外事部门、财务部门出具的审批表;审计环节,放弃国内航空公司、选择国外航空公司的出国事项,审计部门要逐一核查单位外事部门、财务部门的审批表。尤为重要的是,有关单位和人员可通过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按查验号码查询的方式,对购票单位、购票时间及购票价格等信息进行核实,目前机票政府采购网站还正在建设中,据称该网站能实现查询机票实时价格、购票等基本功能,还有其他能为审计、监督提供基础数据的管理功能。由此可见,“通知”的落地执行不仅仅是个单纯的技术性工作,它还必然带来实质上的公开化、透明化,体现的是公开监督的主动性、有效性,维护的是廉洁、从简、高效的公务活动社会形象,展露的是中央反腐倡廉、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决心,对规范党政机关干部的个人行为,规范党政机关的集体行为,既有了刚性要求,也有了制度约束,用制度编织了严密的反腐“防护网”,其中的价值导向和良苦用心不言而喻。
  虽然“通知”的出台只是规范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没有对我国现行“要客”制度形成根本的冲击,但可想而知的是,随着“通知”的正式实施,像某会会长身陷“要客门”之类的舆论热点可能还会发生,“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不忘优良传统,常记节俭奉公,惟其如此,不检点的“要客”才会真正彻底退出公众视野,真正的正能量才能大行其道,社会公众才会理性回归对“要客”的平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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